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东莞作为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在快速发展的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贷款利率较高、还款压力较大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应运而生。本文将从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的意义、实施步骤、政策优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的意义
1.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从其他城市转移到东莞,可以满足东莞市民购房需求,降低贷款利率,减轻还款压力。
2.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可以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需求,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3.助力东莞经济发展
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有助于推动东莞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对东莞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实施步骤
1.申请条件
申请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东莞市户籍居民或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工作满一年以上;
(2)申请人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3)申请人须有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2.申请材料
申请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
(3)收入证明;
(4)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5)其他相关材料。
3.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银行放款,申请人按约定还款。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优势
1.贷款额度高
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提高了贷款额度,满足购房者的需求,降低了贷款压力。
2.贷款利率低
东莞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降低了贷款利率,减轻了购房者的还款负担。
3.审批速度快
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速度,方便了购房者。
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政策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金融创新举措,有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助力东莞经济发展。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要关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回答:能转的,但是你必须是纯商业贷款。
政策依据如下:
商转公所需资料及操作办法
一、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一)先申请商转公贷款确认,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6、用于偿还原商贷的银行卡的还款流水记录(须加盖业务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还清商贷后,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
3、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东莞市商转公贷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款确认书》;
4、结清证明(原商贷银行提供);
5、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易登记证明书》(或《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
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6、用于偿还原商贷的银行卡的还款流水记录(须加盖业务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或《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与复印件;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商业
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帮助中低收入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困难,规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该商贷仅用作购房)、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包括两种办理方式:
(一)先还后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并出具《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后,凭《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等贷款材料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二)以贷冲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后,受委托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受委托银行以及担保公司经办人员共同配合用商转公贷款还清商贷,并办理有关手续。
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东莞市使用的。
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
东莞市异地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东莞公积金贷款转东莞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之前,要先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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