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需求日益旺盛。东莞作为珠三角的重要城市,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公积金贷款成为众多家庭购房的首选。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的相关内容,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规划。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
1.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贷款额度 = 申请人及配偶缴存公积金账户余额×12个月+申请人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月均工资×12个月×贷款年限。
2. 贷款额度上限
根据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贷款额度上限为申请人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月均工资的40倍。
3. 贷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款额度影响因素
(1)缴存时间:缴存时间越长,贷款额度越高。
(2)缴存比例:缴存比例越高,贷款额度越高。
(3)贷款年限:贷款年限越长,贷款额度越高。
二、家庭公积金贷款规划
1. 确定贷款额度
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合理估算贷款额度。考虑到家庭收入、支出、负债等因素,确保贷款额度既能满足购房需求,又不会给家庭生活带来过大压力。
2. 选择合适的贷款年限
根据家庭收入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年限。贷款年限越长,月供越低,但总体利息支出越高。建议根据家庭偿还能力,选择贷款年限。
3. 贷款利率
目前,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两个档次。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家庭在选择贷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利率。
4. 贷款流程
(1)申请贷款:向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审批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贷款额度。
(3)签订合同:与开发商或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4)抵押登记: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5)放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开发商或二手房买卖双方账户。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规划,需充分考虑家庭收入、支出、负债等因素,合理选择贷款额度、年限和利率。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购房过程中,合理规划贷款,将有助于您顺利实现家庭住房梦。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由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时间、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计算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 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东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少
公积金贷款虽然非常的实惠、方便,但贷款额度有限制,因此要做好准备。那么东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少呢?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什么影响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东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少:
职工个人最多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最多可贷8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什么影响:
1、房屋评估价格
若购买二手房的话,无论是使用商贷还是公积金贷,贷款额度都会受房产评估价影响,一般只能拿到房产评估价的70%左右,二手房更低。
2、公积金缴存基数
从贷款计算公式中可以看出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贷款额度和月缴存基数有关,很多城市就有明确规定,房贷月供本息合计必须≤缴存基数的50%(按等额本息计算)。因此缴存基数越高,贷款额度也就越高。
3、首付比例
从首付比例上来看,每个城市的首付比例都是不同的,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一般为20-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60%左右,而首付比例也会直接影响房贷的额度。
4、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虽然方便,但有额度限制,各个城市的贷款额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个人申请和家庭申请的,拿到的额度也不同。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拿到的贷款额度也不同。所以贷款额度也要根据不同的地区政策以及购房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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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拓展资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职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东机编[2002]192号),于2002年12月16号成立。
根据《住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
综合科:
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行政、综合协调、人事、用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普法教育以及工、青、妇组织工作;承担会务、政务信息公开、广告宣传、保密、档案工作;承担采购、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核算科:
负责全市公积金财务收支及分配过程的会计核算;定期编制公积金会计报表;编制全市公积金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公积金业务数据的统计、核算档案的整理及归档;负责中心的经费、工会账务的会计核算及预算、决算。
科技信息科:
承担中心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及中心与其他部门、单位信息交换对接。
业务管理科:
负责起草业务政策和调整业务流程;负责分析业务数据及发展动态;负责对办事网点、受委托银行等部门、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担保公司、代理机构、评估公司等合作单位的管理;负责绿色通道项目审核;负责与受委托银行进行业务档案的对接以及东安花园权证的保管;配合做好对违规套取公积金的职工受冻结限制账户进行解冻、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业务对接;负责业务运行管理的其他工作。
稽核监督科: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归集、贷款、提取业务进行稽核;负责对内部机构运作以及受委托银行等合作机构的代办行为进行稽查和考核;协调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对中心的审计监督工作并负责落实整改;负责其他稽核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公积金政策解释;负责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中心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审查;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受理单位不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投诉、催建催缴(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缴职工在封存户开户手续、欠缴补缴审核等)、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贷款逾期催收和不良贷款诉讼;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缴存扩面及镇街考核工作;负责企业评优、评先、上市等守法情况查询或审核;负责其他执法相关工作。
东莞公积金首付比例调整的消息,终于在万众期待下公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挂出一份通知,《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成,而除这一调整之外,个人贷款额度以及夫妻贷款最高额度都有所调整,另外取消了公积金贷款对购房面积的限制。
此次系列政策的调整已在今年的6月10日开始执行。
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
早在今年的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文件中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没有实质性的回应。
公布的文件明确,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值得注意的是,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第三次申请贷款的,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申请,不予贷款。
而在此之前,东莞的个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二套住房不得低于50%。
除了首付比例的调整,新的政策还调整了贷款最高限额。
个人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对于这一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解释,这一调整主要是提高改善性住房以及刚需住房的贷款发放。
不再设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房屋面积限制
除此以外,职工家庭自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即可再次申请贷款;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对房屋建筑面积的限制。
对于房屋面积的限制这一规定,是自2012年8月开始,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在严格执行了近三年之后,从今年的6月10日开始取消这一限制,业内人士表示,这对超大户型房屋的成交,是一个利好。
另外通知规定,对于异地缴存职工配偶为东莞市户籍、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申请人为商贷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配偶的,可申请贷款。
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为不少于3个月。
个人贷款系数作了相应调整
同时公布的还有调整了个人贷款计算公式系数。
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将动态、灵活调整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各项系数参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并公布。
市民可登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具体系数调整表格。(www.dggjj.cn)
目前调整的主要是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及收入调节系数。此前公布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分为三个档次,而目前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为六个档次,最高系数为1.4,最低为0.6。
另外收入调节系数,较此前的调整,主要变化是月缴存低于400元或等于400元的,贷款的最高系数为12,而此前划分标准从最低200元划分。
焦点释疑
1.二套房如何认定?
市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无住房且首次申请的认定为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有一套住房的、结清首次贷款再次申请的、有一套住房且结清首次贷款的、购买双拼房申请贷款的,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组合贷款有哪些特别规定?
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组合贷款的,首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贷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二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贷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申请商转公贷款认定缴存职工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和住房贷款次数时,该套住房和该笔商贷不纳入计算。
3.买了双拼房申请贷款有什么特别规定?
市公积金中心:购买双拼房申请贷款,两套住房须为同一买受人(权属人)。其中,另一住房为商贷的,要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同一贷款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另一住房不能设定抵押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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