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动日益频繁。为了解决人才在异地购房的难题,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探索,推出了异地贷款政策。本文将详细解读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以期为有购房需求的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一、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概述
1. 贷款对象
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面向全国范围内具有购房需求的职工,包括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非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等。
2. 贷款条件
(1)在东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
(2)在异地购房,且所购房屋为自住住房;
(3)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贷款额度
异地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房屋价值的60%。
4. 贷款利率
异地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 贷款期限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异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东莞住房公积金异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地贷款的优势
1. 放宽了贷款对象范围
以往,异地贷款仅限于在异地有购房需求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如今,政策放宽至全国范围内具有购房需求的职工,为广大异地购房人才提供了更多选择。
2. 提高了贷款额度
异地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60%,有利于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压力。
3. 降低了贷款成本
异地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商业贷款更具优势。
4. 加快了人才流动
异地贷款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东莞发展。
三、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意义
1. 保障异地购房者的权益
异地贷款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异地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难题,保障他们的权益。
2. 促进住房消费
异地贷款政策的推出,有利于激发住房消费潜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3. 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异地贷款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东莞发展,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推出,为城市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助于解决异地购房者的难题,促进住房消费,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将有更多人才受益于这一政策,为东莞的发展贡献力量。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一、东莞公积金现在可以贷款在异地买房吗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二、东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吗
东莞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出住房公积金在异地买房的。
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第四条购买外市住房。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提交办事处主任岗审批;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办事处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通过,业务办结;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扩展资料: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第一条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第一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异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根据购买的方式不同(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次数、提取所需资料也不同。
所以东莞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广州或佛山买房。
东莞住房公积金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所提交的资料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是身份和关系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关系证明);二是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退休证、离职证明、贷款合同、还贷存折等);三是银行账户材料(如:公积金存折或龙卡、转入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四是申请表格(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申请书》《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等)。
在深圳市在住房东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的自住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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